为确保攻坚行动落到实处,6月10日,区政府6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小组,按照工作制度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包联乡镇办,对各自包联乡镇办的“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砂石料厂等突出问题进行细致排查,现场办公,整改取缔。
区委常委、副区长董稷强带领环保整治第一组,对东城办、姚孟办、北相镇3个乡镇办12个“散乱污”企业进行综合整治。
对东城办4家电焊部,进行关停清场;对姚孟办壕头村北石料场、阳倦村石料场、北相镇曹允村石料场进行取缔,断水断电,推毁生产设备,砂石料限期10日内清理完毕;对姚孟办舜丽家具厂、华明达家具厂采取断电停产处置,限期10日内清场;对北相镇鑫通再生资源回收公司露天设备采取断电处置,限期10日内整改完毕。
整治中新发现“散乱污”企业4个,其中散煤场1处,小塑料加工点1处,建筑材料加工点1个,木料加工厂1个,当场断水断电,对生产设备进行推毁,限期10日内清场;发现一处黑加油站点,由安监部门抽油毁罐,交通部门扣押车辆,。
副区长丁廷轩带领环保整治第二组深入西城、龙居、车盘、金井4个包联乡镇,对“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砂石料场等突出问题进行细致排查、现场办公,取得了问题清零一个,整改、取缔一批的行动成果。
第二组先后到西城办惠民浴池、红军砂石厂,车盘办郑费砂石场、模板厂,金井乡大井村张经坤塑料加工厂、南扶村卫金成砖厂,龙居镇利民涂料厂等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完成期限。
对严重污染环境,并已停产的金井乡卫金成砖厂进行彻底推毁,做到问题清零;对模板厂、石材厂等“散乱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整治,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并要求一周内全部做到“三清”;对木材加工、塑料加工等小企业,现场查封生产设备,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尽快办理环保手续;惠民浴池正在进行生物质锅炉改电工作,6月中旬安装完毕;郑费、红军砂石场目前还存在“三清”不到位的问题,环保、安监部门现场提出原料苫盖、设备清理要求,国土部门要求一周内在入口安装监控设施,确保原料只出不进。
副区长何伟带领环保整治第三组深入东郭镇、南城办、解州镇、席张乡4个包联乡镇办现场督查。
对东郭潘军强水泥制件厂和李高平水泥制件厂,进行断电断水,并限其一周内将设备、物料清除。对周丽强石料厂,现场拆除设备并清除物料堆。对南城办小李村马彦温养羊场、养猪场和谢满义养猪场,要求养殖户不再养殖,并限期清理污染物。对龙牌石膏制品厂,现场拆除生产设备,并限期三天整改到位。在解州镇董家庄蒙华铁路隧道斜井石料加工厂和三处私挖滥采点,要求相关部门拿出解决方案和标准。对五龙峪村小木炭窑进行了现场拆除取缔。对席张乡王马村碎石场,限期两天拆除所有设备,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南贾村王振法煤厂存在建筑垃圾,现已全部清除完毕。
副区长李磊带领区住建、经信等部门组成的环保整治第四组深入中城办、大渠办、安邑办进行督导检查。
对中城办华悦宾馆、红楼宾馆和王金才家的锅炉烟筒进行了拆除。针对中城办特有的锅炉整治任务,后续将进一步加大“煤改气、煤改电”工作进度。对大渠办羊驮寺鑫鑫建材厂的石料加工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对厂区内堆放的原料、石子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地方,要求其严格按照标准整改到位。对安邑办南杨家庄岩军革石料厂和南街景小伟石料厂的石料进行了清理。
副区长雷刚带领环保整治第五组先后来到上郭乡、三路里镇、泓芝驿镇、北城办4个包联乡镇办,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砂石料场等突出问题进行细致排查,现场办公,整改取缔。
对已停产的上郭乡宋焕荣砖厂,组织人员、设备对未拆除的轮窑进行彻底捣毁并推平,对电线及电杆进行拆除,做到问题清零;对三路里镇东沟底石灰堆料场的老旧窑体进行捣毁,堆积的原料进行彻底清除;对泓芝驿镇泓芝驿村的木材加工、北城办的塑料加工等小企业,现场拆除生产设备,断电、断水,并立即开始清运原料,要求当天完成整改任务;对泓芝驿镇孙余村口的一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现场制止,按照打击违法占地,恢复耕地原貌的要求,立即对砖、沙等建筑原材料进行了清运。
副区长李红带领环保整治第六组深入陶村镇、冯村乡、王范乡、上王乡4个乡镇,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砂石料场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密排查、现场取缔。
对严重污染环境,并已停产的郭望祖砖窑厂、张建强砖窑厂、姚张庄砖窑厂,组织人员现场对其进行彻底捣毁,做到问题清零;对刘新革砂石料厂、运城市润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散乱污”企业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进行了现场整治。
附件: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包括小砖窑、小建材、小化工、小木炭、小冶炼、小塑料和塑料制品加工厂、石料厂、木器加工厂、食品加工厂、机械加工厂、彩印厂、规模以下养殖散养户、电焊喷漆作业坊、汽修部、废品收购点、料堆、煤场等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彻底取缔到位。
二、集中整治燃煤锅炉。中心城区和盐湖工业园区范围内35吨以下所有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者予以拆除。
三、集中整治面源污染。所有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沙浆,对砂石、水泥、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抑尘措施。,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超标排放行为。
四、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对工业企业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超标排污等问题一律高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采取按日计罚,封存扣押,停产整治。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国土、安监、环保、工商、住建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阻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59-2022345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9日